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要求,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考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健康学院(原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制: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郑州健康学院(原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方式、考试组织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及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分专业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500人,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社区管理与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中药制药、口腔卫生保健、物联网应用技术共22个专业。 2.各单招专业计划人数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学校教学资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填报志愿 考生务必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按规定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 命题和考试 1.分值及考试方式 满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分值和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各占总分值的 50%。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组织线下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中职考生和社会考生:4月21日上午9:30-10:30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下午14:30-15:30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高中考生、退役士兵:4月21日下午14:30-15:30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长均为60分钟,各类别考生最终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郑州健康学院(原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5)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命题与考试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试卷命题分类进行,分别适用于中职生、高中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军人。 (1)中职考生 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2)高中考生 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为300分。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四等级A、B、C、D对应折合分为85分、75分、65分、45分;五等级A、B、C、D、E对应折合分为85分、78分、68分、60分、45分)。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医学常识和政治等)、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没有会考成绩等级的高中考生按照社会考生参加考试。 (3)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以英语、数学、语文、思想政治教育等的基础知识为依据进行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医学常识和政治等)、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4)退役士兵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的要求,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可免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参照社会考生考核内容进行。 4.单招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2025年4月20日-4月21日登录学校官网自行打印。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依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退役军人计划单列5人,单独划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材料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以前。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3)备案通过后,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四)成绩发布和拟录取结果查询 1.单招考试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可及时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自成绩发布当天起三日内可申请成绩复议,由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复核并及时向考生反馈结果。 2.单招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五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自公示当天起三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申请复议,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待公示结束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新生报到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 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考生档案,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不履行请假手续并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资格复查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逐一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颁发办法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郑州健康学院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郑发改收费函〔2025〕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2025年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单独招生考试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三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70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生 2.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 我校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700元,三等3000元。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5.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6.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7.以上各项国家奖、助、贷政策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新生报到前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慎对待,谨防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单招考试的相关通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71-67673329 0371-67673330 0371-67673361 0371-67673362 学校网址: https://www.zzsqm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邮箱:shuqingzb@163.com 官方QQ群:519931952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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