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世纪学府。其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为中国创办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1953年,学校独立建校,定名太原工学院,直属国家高教部;1962年划归山西省管理;1984年更名为太原工业大学。1997年,太原工业大学与直属于国家煤炭工业部的山西矿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合并,组建太原理工大学,同年跻身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开启了改革发展的新篇章。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1962年,学校首次培养研究生:1978年,学校恢复招收研究生制度;1986年,太原工业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17个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交叉学科博土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有博士生导师400余人,博士研究生1600余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学校入选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创新创业50强高校,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荣首批“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修业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三、招生方式 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方式。 1. 申请-考核制: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参加统一的考试选拔,根据考生综合水平获得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3.直接攻博:获得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3+1+4”本博贯通类)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状况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另外,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条件 1.申请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须满足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往届硕土毕业生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TOEFL≥75分,或IELTS>5.5分;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 (3)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须提供证明) 3.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 (1)近五年(2020年1月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SCI/SSCI期刊论文。往届生发表论文均需正式发表或网络首发,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接收函/录用证明。 (2)近五年(2020年1月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4)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铜奖及以上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申请者仅面向山西省高等院校在职教师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申请者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鼓励“智能+”、“+行业”相关学科培养交叉型创新人才。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条件 1.申请者须为学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要求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硕士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TOEFL≥75分,或IELTS >5.5分。 4.具体申请选拔程序请按照我校《太原理工大学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5.硕十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获得博十录取资格后,在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时,应完成硕十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和环节并继续在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不参加硕士毕业答辩。 6.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攻读学术博士)》(附件1),于1月7日前提交报考学院教科并确保应修课程成绩完整且合格。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直接攻博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系统查询推荐结果,不再重新报名。 1.申请者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3月6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具体报名流程: 研招网生成报名号即为报名成功,请及时查看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若提示校验未通过,务必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与缴费 1.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的所有考试方式类考生拟定于2025年3月12日一13日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提前准备好现场确认材料(见附件3并按顺序提交。 提醒:直接攻博的考生也须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见附件 4.现场确认工作如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在我校研招网发布通知,届时请申请者关注网站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注:现场确认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查验后现场返还。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将由报考学院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并作为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打分的唯一依据,请按要求提供。 2. 缴费 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开通网上缴费功能,报名费200元,请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者(除直接攻博外)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缴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仅针对“申请-考核制”)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审打分(含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学科背景、参与各类竞赛或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各学院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材料审核拟安排在3月中下旬完成。 (四)复试录取 1.硕博连读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1月上旬,复试办法由各学院确定,可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办法由报考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复试通过后,学院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 2. 申请-考核制度 “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工作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査,中报考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包括思相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详见各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预计3月中旬发布)。考核时间拟安排在3月下旬完成,综合考核通过后,学院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省级管理部门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六、录取类别 1.非定向 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之前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 2.定向(香培)录取为定向(委培)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签订《太原理工大学定向((委培)在职学习博十研究生协议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各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录取定向(委培)考生。同一学院的同一学科中,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录取定向(香培)博十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3.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七、培养模式 1.学费:学术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交一次。 2.奖助: (1)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学年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和各类奖学金评审,共享受基本学制四年。 (2)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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