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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专业自考助学院校的优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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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5 19: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民办专业自考助学院校的优势在哪里?


回顾浙江20多年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的办学实践,即使在生源减少、全日制自考教育整体走彰的背景下,一批优质、民办专业自考院校仍稳步发展,我认为,民办专业自考院校至少有以下优势:

1.从全日制自考助学定位上,专业民办自考院校真正把自考助学作为学校的主业来办,全心授入、全力倾注,把助学定位于学校教育范畴。实际上,过去普通高校举办全日制白考班大多数都建立在与民办学校合作基础上的,全日制自考助学优势在民办学校。

2.从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学质量等方面,专业民办自考院校往往有五大优势:

其一,有稳定、 独立、与办学层次相适应的校舍;

其二,有一支经过专门训练,具有高校教师资质的专职专业教师队伍;

其三,有较长的自考助学历史和较大的自考助学规模;

其四,有系统的、全天候学生管理体系和机制,有独特的校训、校风和校园文化;其五,从近几年自考及格率分析专业民办自考院校同样具有优势。

3.从全日制自考生的心理状况分析,在专业民办自考院校就读的自考生从入学开始目标明确定位清晰,学校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有利于自考生的成长、成才,也能较好地培养自考生热爱专业、热爱学校、自强不息的主人翁意识,容易避免失落感。

最近几年高考人数的减少,高校录取比例的提高,对专业自考院校的招生不会构成太大影响。原因一,高考人数的减少与“弃考”有关,而全日制自考以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是部分“弃考族”的选项。 其二,多年来,高考落榜者只是专业自考院校生源的一个来源,自考院校更多关注的是未参加高考的“三校生”和进人社会后仍需充电的历届生。

二、浙江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功能的创新及发展走势

浙江省在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的政策环境、功能创新和改革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的实践展示出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功能的创新及新的发展走势:

1.全日制自考助学从单一的高等教育学历补充走向全面素质教育,实现了选人与育人的结合。 把以选人为目标的考试和以育人为目标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政府教育部门为主导,社会量广泛参与助学的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形式,既维护了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体现了学校教育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如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所倡导的“一个门进来,多渠道成才”的理念就是提学校从素质教育的高度为自考生构筑了学业成才、技能立业、政治发展、素质提升、兴趣张扬等多种成才平台,这个学校在自考生源整体减少的情况下却有了长足的发展。新形势下选读自考的学生年龄身份、求学目的都发生了变化,尽管取得学历文凭仍然是求学者一个重要目标,但已不是唯一目标。

2.从单一的以考试为终极目标走向全日制学校教育,实现了助学与办学的结合。注重过程教育越来越成为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依据浙教办[2008]171号文件精神,强调办学是助学的深化和拓展,这种拓展表现为四个变化:

一是“办学”的规范性取代了助学的随意性,作为学校法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包括有良好的育人环境,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教学制度。

二是业余自学考试助学向全日制高等自学考试教育的延伸,全日制高等自学考试教育除试卷命题与普通高校不同,实行教考分离,其他的教育功能都是完备的,也是业余助学无法达到的。

三是“办学”育人目标的多元性与选才方式的多样化取代了“助学”考试选才的单一性。

四是办学过程的系统性包含师资队伍建设、招生管理、学科建设、职业规范、内部管理、实习就业、后勤保障取代了助学过程的零散、 零乱和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强调助学与办学的结合,是要在强化考试功能的同时,明确考试不是办学所追求的唯一目标。只有这样全日制自考大学生才能真正做到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如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全日制自考生年巩固率都在92%以上。2009年以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还实行年度评估制度,对评估合格的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在省考试院建立招生网络平台,由省考试院统一监制人学通知书,因此在浙江,全日制自考助学已真正成为民办高等学校教育的重要形式。

3.从单一的满足学历要求转向满足开放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实现了目标与过程的结合,使自考教育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把选才的目标与育人的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强调每一位学生不必求得一样发展,但都要发展;每一位学生不必符合一样的规格,但都要合格。基于这样的认识,去年以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推出了“同层课程超市”,这是浙江省在自学考试人才培养模式上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举措,即核心课程的“同层课程超市”大选考制,允许学生在保证核心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在相同学历层次已开考的课程中选修课程,修完核心课程、选修课程,达到学分要求,按核心课程专业毕业。这种做法改变了单纯按学科体系设置课程、安排学习内容的状况,实现了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的三位统筹,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这一试点今年在浙江独立开考的专业中有望全面推广。又如自考装潢专业、服装设计专业、体育教育等专业所开课程中有50%以上为实践考课程,可以说自考教育正从单一的国家标准化考试转向国家标准化考试与“应知应会”实践技能考试的有机结合。
三,浙江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教育功能的创新还呈现出以下特点:
1.面对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全日制自考毕业生依然走俏。5月20日,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举办校园自考生就业招聘会,广东好多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盘古有限公司等70多家单位云集一所民办自考院校,对全日制自考生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并纷纷要求与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2.面对一些普通高校学风浮夸的现象,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在学风建设上脱颖而出。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2009年有847名自考生获得总计27万元的自考奖学金。 孜孜不倦的求学经历成为众多民办院校自考大学生一首首亮丽的春之歌。
3.党建工作成为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一大特色,较好地解决了学生的信仰和人生动力问题。2006年7月,我在《浙江日报》上提出了“自考生也是大学生”的观点,“要使低着头,带着无奈走进民办自考院校的自考生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抬起头面对自考”,这就迫切需要自考院校切实解决自考生的学习动力和人生信仰问题。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党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被浙江《共产党员》杂志誉为:“浙江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同时被杭州市委组织部评为“杭州市基层党建100示范群”单位,2009年在自考学生中发展党员104名,在这个学校学习的自考生有50%以上接受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有60%左右的自考生参加了各种社会活动。
4.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的生命力在于民办自考院校要积极主动地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实际。如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杭州打造成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的重大决策,为全日制自考大学生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进一步拓展了自考助学功能,在紫荆港主校区专门建立了自考大学生创意孵化基地。凡在这个学校就读的全日制自考学生,均可在学校推荐的创意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建立创意工作室,利用课余和节假日的时间进行专门的研究和开发,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学校文化创意办公室从场地、项目论证、市场开拓、企业引进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引导, 待工作室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推向社会,真正使自考生在读自考的同时自立门户,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创业就业能力。现在有许多企业正与这个学校洽谈合作事宜。
四、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转型升级的思考
全日制自考生源的大幅减少使得现有许多以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为主业的民办教育机构着手转型升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曾提出了“一上二下三联合”的策略,这是完全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而事实上这类学校在转型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政策性屏障,如浙江的专修学院要“上”,即升格为高职院校几乎已不太可能,浙江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现在高校的录取比例已经超过了80%。根据人口结构的变化, 现有高校已基本饱和。“二下”,浙江确有一批民办学校自考生源不足,忙着向技能培训去靠,但事实上民办学校搞技能培训仍然不能解决生存问题,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技能培训对民办学校提出了更高要求。实践告诉我们,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具有两个基本条件:其一,需要有一支“双师刑” (即一个教师既是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又是高校的专业教师)教师队伍,这一点是许多学校所缺乏的。其二,技能型人才培养必须以企业为支撑,有稳定的实习实训场所,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订单培养”。如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与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办“宋城演艺专业班”,面向西部和东北招生,学校负责文化课理论教学和学生管理,公司负责演艺专业课教学,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学完规定课程,符合录用条件的学生与宋城公司签约就业,宋城公司还为符合条件但经济困难的学生垫付培养费。这种形式是技能培训应该提倡的。而实际上民办学校要做到这一点太难了。一些转型中的民办学校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技能培训的定位问题,往往不切实际的打出“高技能”培训的旗号,事实上连一般技能培训的条件都难以达到;二是企图走捷径,所谓高技能培训实质上是业余成教或远程教育十某一个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培训,学生既学不到真正的技能,又会有上当受骗之感,这种现象在许多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中也有存在;至于“联合”涉及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诸多利益问题,没有政府的介人,难度更大。

五,自考全日制助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面对现实,当务之急需要全国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同仁们坚定信心,群策群力,在教育部国家考试中心的领导下,共商促进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功能创新及发展对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对民办非学历高教机构的生存与发展、对自考全日制助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建议构建以主考院校为主导,以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为主体,以民办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为补充的自考社会助学体系。主考院校的主导作用应体现在不断强化自考助学中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中心的地位;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主体地位应体现在以面向社会开展全日制自考助学教育为主业;民办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国家计划内本、专科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自考业余助学,以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2007]9号文件精神,以进一步落实自考“教考分离”的原则。
2.把高等教育全日制自考助学的办学权落实到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目前,自考全日制助学良莠不分,原因是高校、专修学院、培训学校、教育咨询公司都参与了这块办学。建议对民办院校实行分层次管理,高教自考助学的办学权应落实到专修学院等机构,建立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符合条件者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准入,一般培训学校和教育咨询公司不再开展自考助学等高等教育层次的培训项目。
3.建议给专修学院等机构30%的过程性学习评分权和1/3课程命题权,改变公共政治课成绩记载方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性评价由过去的单一终结性考试向多元化过程性评价体系转变,建议给专修学院等全日制助学机构30%的过程性学习评分权。借鉴专修学院原开展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做法,建议给专修学院等全日制助学机构1/3课程的命题权,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审卷和考场巡视。 建议公共政治课成绩按平时思想政治表现30%,统考笔试成绩70%计人总分,使公共政治理论课学习贴近生活,富有实效。建议对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给予在自考全日制助学毕业生毕业证书上“就读学校”的副署权。
4.建议对从事全日制自考助学的专修学院等机构实行政府财政专项补助。专修学院等机构通过全日制自考助学同样承担了国家部分高等学历教育的任务,他们长期以来都是自筹资金办学,没有得到过国家公共财政资助。现在专修学院等机构的发展比较困难,建议专修学院等机构每培养一名全日制自考毕业生,政府财政给予生均每年500~1000元的专项补助。

5.建议积极构建自考毕业生就业管理体系。一直以来,自考毕业生出路渠道不畅,普遍存在着就业歧视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自学考试制度本身。自考毕业生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考毕业生应纳入“促进毕业生就业工程”,我们建议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以及再就业工程的有关政策,出台自考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使其与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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